作者:zhen · 更新于 2026/9/9

核心优势
这篇文章覆盖的重点
01
UTR不是发薪许可或免税开关
UTR未激活不代表英国税务机关没有公司记录,也不代表公司可以忽略公司税、雇主税务或已收到的申报通知。
02
实际工作地点影响合规判断
国内员工在中国大陆实际工作时,应同时核查中国境内个人所得税、劳动关系、社保及境外主体用工风险。
03
先区分款项性质
给自己或负责人付款前,应判断是工资、董事报酬、服务费、分红、借款还是报销,并留存对应依据。
04
工资支付可能证明公司已经营
员工薪资、平台手续费、广告费及其他交易都可能构成公司经营或会计交易,不能以没有英国银行账户作为未经营证明。
一、先明确:谁是雇主,员工在哪里实际工作
中国大陆人注册英国公司后,可能出现两类情形:一是英国公司直接聘用在中国大陆实际工作的个人;二是英国公司负责人或关联主体向自己或国内团队支付报酬。两种情况涉及的合同主体、工作地点、管理关系和税务责任可能不同。不能仅依据收款账户、公司注册地或资金是否从英国汇出,直接判断应在哪一地申报。建议先整理劳动或服务合同、实际工作地点、岗位职责、发薪主体、付款周期及管理方式,再由英国和中国境内专业人士分别核查。
二、英国PAYE登记:不要把UTR当成雇主登记
参考资料明确区分了UTR、公司税申报通知、增值税和雇主税等不同税务事项。UTR是公司税识别号码,通常在公司注册后由英国税务海关总署生成并寄送;UTR未激活,不等于公司没有税务记录,也不代表可以忽略雇主相关义务。若英国公司向个人支付工资,应先确认该付款究竟属于雇佣工资、董事报酬、服务费、股东往来还是其他款项,并由英国会计师核查是否需要进行PAYE或其他雇主税务登记及申报。参考资料没有提供PAYE登记的具体条件、税率或办理期限,因此不应仅凭公司是否有英国银行账户作出结论。
三、员工在中国大陆工作时,要核查中国境内个税责任
如果个人长期在中国大陆实际工作,工资或报酬的中国境内个人所得税处理不能因为付款方是英国公司而自动排除。企业应结合个人的实际工作地点、收入性质、任职受雇关系、付款安排及是否存在中国境内主体等因素,向中国境内税务及人力资源专业人士确认申报、代扣代缴和用工安排。对于英国公司直接聘用国内员工的情形,还应同步评估劳动关系、社保及境外主体在中国开展经营或用工可能产生的合规问题,不能只处理汇款凭证。
四、给自己发工资,先区分工资、董事报酬与股东分配
公司负责人从英国公司取得款项时,不能统一标注为“工资”而不做性质判断。应核对是否存在真实岗位和持续工作、是否签订相应协议、是否按照工资周期支付、是否有董事身份,以及款项是否实际上属于股东分红、借款、报销或股东往来。不同性质可能对应不同的英国公司账务、雇主税务和中国境内税务处理。建议在首次发薪前完成支付性质确认,并保留合同、工资表、付款记录、工作成果及费用凭证。
五、英国公司已经发生工资支付,还要关注公司税申报
支付员工薪资本身可能说明英国公司已经发生会计交易或开展经营。参考资料指出,客户收款、广告支出、平台手续费、库存支出及员工薪资等,都可能表明公司已经开始经营;没有英国银行账户也不能据此证明公司没有经营。若英国税务海关总署已向公司发出公司税申报通知,应按通知要求提交申报。通常公司税申报在会计期间结束后12个月内提交,应缴公司税一般在会计期间结束后9个月零1天缴纳,但具体仍应以税务机关通知和公司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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